美国移民递交的申请获批之后,需要去广州领事馆进行面签,常见的问题有:1.你的名字年龄2.你有过几次婚姻?什么时候结婚的?配偶的名字?3.你有没有亲属在美国?4.获取绿卡后,你准备在美国哪里居住?5.你具体从事什么职业?6.你的配偶具体从事什么职业?7.你有多少个子女?8.孩子今年多大了?出生在哪里?9.你的孩子目前在做什么?10.你的学历是什么?11.你所学的专业?12.从业经历有哪些?13.你的工作职责是什么?14.你有哪些研究项目?14.可以介绍一下你的成就吗?16.你的专业/学历与从事的职业不匹配,解释一下取得的杰出成就?17.你是否有自己的公司?什么时间成立的?18.你之前去过美国吗?之前去美国都干什么了吗?19.去美国呆了多久?为什么停留那么久?20.你都在哪里工作过?我们美福国际专注海外移民服务!初心为移民客户提供前期咨询,深入的移民评估,选择适合自己的移民项目。
移民局审核过很多通过结婚而移民美国的案例,一对夫妻在面签时会被签证官很容易分辨出是不是假结婚。
JamesPark表示,如果在审核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时,发现申请人非常富有而他(她)的另一半却比较贫穷,那么大部分的情况都是假结婚。
但其中也有特殊的例子。
“有一个72岁的美国人娶了一名21岁的菲律宾女子,这位美国人非常富有,这个婚姻就可能被认为是真实的婚姻。
因为虽然他很富有,但其他诸如年龄等结婚条件却在这位女士之下。
”结婚移民面签问题 真夫妻也会答错 有一对真正结婚的小夫妻去移民局面谈时非常紧张,而移民官针对他们生活中的小问题刨根问底,当两人被分开面谈之后回答不一致,于是当场被移民官怀疑是假结婚而遭到拒绝。
所以在面谈时申请人千万不要慌张,应静下心来仔细回答问题,并敢于和移民官做眼神的直视交流。
面谈前也要对以下可能会提到的相关问题做充分的准备—— 关于婚姻关系的问题:你的先生(太太)的生日是哪一天?你们在哪里认识的?怎么认识的?你们什么时候开始谈恋爱的?是谁先提出的?你们有没有订过婚?什么时候? 关于婚礼的问题:你的婚礼是哪一天举办的?在哪里举办的?有多少客人参加?父母有没有参加?有没有伴郎伴娘?他们叫什么名字?能否介绍一下那天的情形?你们有没有去外地度蜜月?去哪里了?待了多少天? 关于双方家人的问题:你的岳父母叫什么名字?你的先生(太太)有没有兄弟姐妹?他(她)在家排行老几?你什么时候带你的先生(太太)去见你的父母? 关于日常生活的问题:昨天早上谁先起床的?什么时间?谁做早餐?你们早餐吃什么?你的配偶喜欢喝咖啡吗?上个星期天你们做什么了?谁付账单?有几个账户?是共同财产吗?你们养有宠物吗?它叫什么名字?你的丈夫(太太)最喜欢吃什么?最喜欢哪种颜色? 关于子女的问题:你们有小孩吗?小孩叫什么名字?生日是哪天?谁照看小孩?谁送小孩上托儿所?谁接小孩回家?保姆叫什么名字? 关于家庭环境的问题:你们家里装有几部电话机?有几台电视?有几辆车子?是什么牌子的?什么颜色?卧室里有几个窗户?卧室的门朝哪个方向开?卧室里的床是多大的?你先生(太太)睡在床的哪一边?你先生(太太)平时起床后的第一件事是做什么?
基本上都是围绕你的申请提问的。
比如: 1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2 你们通过什么联系?说出答案后(电话单 聊天记录 邮件有哪个给面试官看哪个),3 他都什么时候给你打电话?4 你们都什么时候固定聊天,5 他的邮箱或者雅虎名是什么?6 他住哪里?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不可以简单的说美国纽约等,要把详细的地址,邮政编码都说出来,7这是你第几次面签?第一次的话很好回答,要是第二次面签,无论前一次是什么原因,都要说上次资料准备不全,这次全带来了,8是谁申请你的? 9你配偶在国外是住公寓还是房子?公寓多少钱 有房子的话有贷款吗?每次多少?10你配偶在什么单位?具体职位是什么?年薪多少?工作单位在哪?11你配偶为什么喜欢你?你喜欢你老公哪里?12 说下你和你配偶在一起的发生的好玩或者不好玩的事吧13你和你配偶在电话里都聊些什么、?14你配偶睡觉一般是在左边还是右边?15配偶的出生年月?16配偶的家人还有什么人 ?职业年龄等17你为什么要去美国?18你是党员吗?19 你配偶的车是哪年买的 什么颜色的 什么牌子 花多少钱买的。
等等
同美国公民结婚是取得美国绿卡(永久居住身份)的快速渠道。
但是在移民法或移民官眼里,美国公民和外国人之间的婚姻似乎都不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外籍配偶一方都是为了绿卡才与美国公民结婚的。
带着这种有色眼镜,移民官在进行婚姻绿卡面谈时,首要任务是查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是不是真实的。
换个词说,就是检查是否存在婚姻欺诈,即“假结婚”的情况。
第二个任务是查清美国公民一方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抚养外籍配偶,亦即外籍配偶是否有可能变成美国政府的负担。
这个问题要根据不同移民官的工作方式,态度甚至当时的心情而定。
遇到比较和善友好的移民官,问的问题会简单些。
遇到比较麻烦的移民官,问的问题会麻烦一些,难道大一些。
但是,只要是与婚姻关系有关系的问题,移民官都可以问。
性生活是婚姻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移民官员是否也对此感兴趣呢?他们可能很想知道,但他们一般不会问那种问题,因为那样有可能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移民官可以通过其他问题和双方配偶对问题的回答来辨别婚姻关系的真假。
多数情况下,移民官会当着夫妻双方的面问一些问题。
极少数情况下,移民官会将两人分开问话。
如果分开问话,移民官会向夫妻问相同的系列问题。
关于日常生活:昨天早上谁先起床的?什么时间?平时用闹钟吗?谁做早餐?你们早餐吃什么?你的配偶喜欢喝咖啡吗?上个星期天你们做什么了?你们家的废品哪一天被取走的?用哪家废品公司?你们用哪家电话公司?谁付账单?用的哪家银行?有几个帐户?是共同财产吗?你们养有宠物吗?它叫什么名字?你们上教堂吗?去哪一家?你的丈夫(太太)最喜欢吃什么?最喜欢哪种颜色? 关于家庭环境:你们家里装有几部电话机?有没有留言机?有几台电视?你们在一起看电视吗?能否讲讲你们最近一起观看的一个节目?你们家有几辆车子?是什么牌子的?什么颜色?哪一年的?保险是向那一家公司买的?你们卧室里有几个窗户?卧室的门朝哪[FS:PAGE]个方向开?卧室里的床是多大的?你先生(太太)有几件睡衣?你先生(太太)睡在床的哪一边?你先生(太太)喜欢用什么牌子的牙膏?牙刷?香皂?洗发液?你先生(太太)平时起床后的第一件事是做什么?你们有床头灯吗?有几个?卧室里有电视吗?什么时候看?你们有没有在睡觉前发生争吵,结果一个人跑到另一个房间去睡?是谁跑了?哪个房间?什么时候?哪一天合好的? 上面只是一些典型问题。
真正的夫妻一见便知。
但并不是每对婚姻绿卡面谈夫妻都会被问到这些问题。
只有移民官对婚姻关系有怀疑时,才会多问问题,而且多问一些只有夫妻或者只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才能知道的问题。
对於配偶双方的答案,移民官员一般不会亲自到夫妻双方的住家查看。
如果不是真正的夫妻或者平时共同生活不经常,不仔细,移民官可以立即从双方的回答中看出来破绽。
但是,如果答案相差不大,其他材料充足,一般不影响面试通过。
如果双方的对同样问题,尤其是关键情节方面的回答有出入,还是很麻烦的。
不论如何,与美国公民结婚而需要申请绿卡者应多关注夫妻生活中的一些
结婚序曲
K1签证是专为美国公民的未婚夫或未婚妻前来美国成婚而设立的美国签证类别。
申请人必须在抵达美国九十天之内成婚,然后由其美国公民的配偶为其提出绿卡申请。
为了防止虚假婚姻,移民法规定,申请人必须提出档案,证明双方在过去的两年中曾经见过面。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一规定可以放宽。
法律规定,如果因极度困难而无法见面的话,申请人可以提出有关证明材料。
其它文件,如两人的来往书信、电话账单,等等,以证明两人的关系及准备结婚的意图。
在申请批准之后,移民局分区中心会将申请转至K1签证申请人所在国家处理移民签证的美国领事馆处理。
美国领事馆会通知申请人前往面谈。
在面谈时,申请人应准备如下文件:有效的护照、出生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体检材料、偕行子女的上述档案、经济担保档案。
鉴于美国领事馆对此类申请的审查十分严格,美国公民能专程陪同申请人接受面谈,回答领事馆的质询。
结婚与绿卡
对于已经在美国的申请人来说,只要与美国公民结婚,一般都可以提出绿卡申请。
此类申请的关键在于证明婚姻的真实性。
移民法规定,如果婚姻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得绿卡,这类婚姻会认为是虚假婚姻(ShamMarriage)。
申请人也无法以此获得绿卡。
判定婚姻是否为虚假婚姻的标准是结婚的双方在结婚之时是否有意共度此生。
当然,结婚双方的主观愿望应由客观事实来证明。
因此,结婚的双方应在提出绿卡申请之时,就提出双方婚前婚后的有关文件,证明其婚姻的合法性和可信性。
面谈结婚的双方都要参加。
在通常的情况下,移民局的面谈官员会问及申请人结婚前后的一些个人情况,审定所提供档案的真实性。
例如,移民官会问及一些十分个人的问题,如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情况,喜欢的食物,家里壁纸的颜色,牙膏牌子,甚至*的式样,等等。
如果还有疑问,移民局可能在没有预先打招呼的情况下突然登门造访,查看两人是否真的生活在一起。
如果面谈通过,移民局会在申请人的护照上盖章,表示绿卡已经批准。
如果这时两人结婚还不到两年,申请所得到的绿卡为临时绿卡,有效期为两年。
在有效期满之前的九十天内,申请人应向移民局提出转为永久绿卡的申请。
在提出转为永久绿卡的申请时,如果与美国公民的婚姻依然存在,可由美国公民和申请人共同提出。
如果在得到临时绿卡之后,男女双方已经离婚或分居,申请人可以自己提出申请。
提出永久绿卡申请的关键在于男女双方的婚姻是否真实。
如果不是虚假婚姻,即使在得到临时绿卡之后双方即告离婚,移民局也会批准永久绿卡的申请。
永久绿卡的申请应向申请人所居住地区的移民局分区中心提出。
如果移民局认为没有问题,可直接批准永久绿卡。
如果移民局心存疑问,有可能将申请转给当地移民局进行面谈。
由于目前审查时间颇为冗长,在提出永久绿卡申请之后,往往在临时绿卡过期之后,申请人还未得到永久绿卡。
这时如果申请人需要离开美国国境,可凭永久绿卡申请的收据,在六个月之内自由出入美国。
面谈是夫妇双方已经分居怎么办
任何婚姻都会产生怨偶,跨国婚姻更不会例外。
移民申请的程序繁琐冗长,往往绿卡尚未寄到,婚姻却已亮了红灯。
夫妻双方或者劳燕分飞,成为路人,或者对簿公堂,变为仇敌。
在这种情况下,等待绿卡的一方应该怎么办呢?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与公民离婚,则移民申请自动无效。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夫妻双方虽然尚未离婚,在移民局寄来面谈通知时,两人却已分居的情况。
两人虽然缘分已尽,但美国公民的一方仍然愿意帮助申请人得到绿卡。
问题在于,要不要告诉移民局两人已经分居的事实?
移民局上诉法庭的两个案例给我们提供了明确的答案。
在第一个案例中,美国公民与申请人在面谈时已经分居,并且正在进行协议离婚。
在面谈过程中,两人将这一事实如实告诉了主持面谈的移民官。
移民局官员虽然认定两人当初的结婚并无任何作假之处,但鉴于两人在面谈时已经分居,拒绝批准申请人的绿卡。
申请人上诉至移民上诉法庭。
法庭作出判决,认为即使两人在面谈时已经分居,但两人的婚姻依然有效,因此申请人应该得到绿卡。
与第一个案例相对照的第二个案例中,美国公民与申请人在面谈时隐瞒了两人已经分居的事实,得到了绿卡。
移民局在其后的调查中发现了两人分居的事实,将申请人的绿卡吊销。
上诉法庭认为,申请人在面谈时隐瞒了重要事实,因此是以欺骗手段获得绿卡。
申请人终被驱逐出境。
这两个案例给人的教训是十分明白的:尊重法律,实事求是,不要弄虚作假,自取其辱。
受到*的配偶可以自己申请绿卡
不少和美国公民结婚的申请人,所遇不淑,受尽折磨。
但为了一张绿卡,只好忍气吞声,却受到美国公民一方变本加厉的蹂躏。
有鉴于此,美国国会通过了“防止暴力犯罪法案”,法案中关于防止对妇女施行暴力的条款规定,受到配偶或父母*的外籍人士可自行向移民局申请移民。
众所周知,对配偶或子女动辄施虐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是不会为配偶或子女申请移民的。
因为他们发现,他们的配偶或子女因为自己没有合*份会选择默默忍受。
防止暴力犯罪法案的实施,无疑为这些饱受*的妇女和儿童(当然也有男子)指出一条解脱之道。
根据这一法案的规定,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子女遭遇*或殴打,可以自己提出移民申请。
提出申请的配偶的子女如未满二十一岁,可与申请人同时提出申请,也可自行申请。
直到死亡使我们分离
如果公民配偶去世该怎么办?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位美国公民陪他的妻子在美国领事馆等待面谈。
面谈快要结束之时,这位美国公民心脏病突发,死在领事馆里。
本来就要批准申请人绿卡的领事官当即拒绝了申请人的绿卡申请。
但法律也有变通之处。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如果符合如下条件,即便美国公民去世,申请人仍然可以得到绿卡:申请人与美国公民结婚超过两年;申请人在美国公民去世两年之内提出申请;在美国公民去世之时,申请人与美国公民保持合法的婚姻;申请人在提出申请之时没有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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