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有权为他们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美国,在为亲属申请移民时,最主要的要求就是证明申请人和美国亲属的亲属关系,及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经济状况。
然而,在移民法上,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在为其配偶申请绿卡时,还是会有区别的。
我们在此为逐一分析其中的不同点。
(一)永久居民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一个美国永久居民在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时,必须经过以下的步骤才能使其外籍配偶合法地在美生活和工作。
首先,申请人必须为其外籍配偶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
在亲属移民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给予这个外籍配偶一个移民排期(PriorityDate)。
第二,等待排期。
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的移民排期是属於亲属移民排期2A类,国务院每个月会公布移民排期,目前国务院所公布2003年一月份的永久居民的配偶排期是1997年10月22日,也就是说,一个永久居民在1997年10月22日前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的话,可以为其在美国的外籍配偶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人不在美国,其外籍配偶将会被通知去当地的美国使领馆完成移民签证的所需手续。
由於永久居民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绿卡有排期的限制,目前约需要五﹑六年的时间,若是这个外籍配偶希望在美国等待绿卡,在等待绿卡的期间必须一直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否则是无法在排期到时在美国提出调整身份的申请。
由於亲属移民签证在审理期间的严重积压,且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亲属移民2A类)因为有移民倾向,在排期到前无法合法取得何其他签证来美,为了使绿卡持有者的其外籍配偶在等待移民排期时可以来美家庭团聚,在2000年的12月21日,美国前总统Clinton签署了一个“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为永久居民持有者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新增了一个“V”签证,允许永久居民在海外结婚的配偶及其未成年未婚子女等待绿卡的期间进入美国,并允许他们在美国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为止。
然而,上述所提到的V签证并不适用於每个永久居民的外籍配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新的“V”签证:1。
亲属移民的申请是在这个LIFE法案通过前:也就是说在2000年12月21日当天或之前,绿卡持有者就已经为其配偶或未婚子女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不论人在美国或是在国外都可以提出申请。
2。
等待移民期间已经超过3年:这个移民申请必须已经向移民局提出至少三年,而等待移民局审理,或绿卡的申请已经通过而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待绿卡的期间超过三年。
也就是说,一个永久居民若是在2000年12月21日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若是在2003年12月21日已经等待超过了三年,移民局尚未审理或排期未到,就可以为其外籍配偶申请V签证美团聚。
比较值得注意是,这个法律并不会因为这些人在美国非法居留而将他们的申请排除在外(12(a)(9)(B)不适用此条款),同时这个新法也允许这些人在美国提出调整身份而成为新的“V”类申请者即使他们已经在美国非法居留(12(a)(6)(A)与(9)(B)不适用)。
(二)美国公民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美国公民的配偶与永久居民的配偶在申请移民时最大的优点在于美国公民的配偶没有排期的限制。
美国公民在为其配偶申请移民时,依照其配偶人在美国或在海外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申请程序。
1。
外籍配偶人在美国:1)一步申请:公民及其外籍配偶可以同时提出移民和调整身份的申请。
公民须为其配偶在I-130表上提出移民的申请,此外籍配偶则须用I-485表申请在美调整身份并同时申请工卡(I-765表)及请假证(AdvanceParole),这类申请叫做“一步申请”(one-stepApplication)。
虽然移民法许可在美逾期居留的美国公民的配偶,在美国调整身份取得绿卡而不须回到本国进行移民签证的程序。
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如果申请时已逾期居留,最好不要申请请假出国。
因为有可能在入境时移民局以222(g)条款不许申请人3或10年入境美国。
而绿卡的配偶就没有这么优惠了,绿卡的配偶如果想在美国调整身份,他们必须保持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并等待排期,等排期到达之后才能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
如果绿卡的外籍配偶不能保持合法身份,则需要回国进行移民签证手续,而不能在美国调整身份。
2)面谈:移民局收到申请件后,会安排公民及其配偶面谈,若是面谈批准时两个人结婚已经满2年,所取得的绿卡是永久绿卡,若是面谈批准时两人结婚未满2年,所取得的绿卡则为条件绿卡。
3)取消条件绿卡的限制:取得条件绿卡的外籍配偶的权利﹑义务﹑和法律保障与获得永久绿卡的人士是一样的。
只是身份受限制的美国公民配偶须在取得此条件绿卡满两周年之前的90天内,提出取消限制的申请,这样才能得到正式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外籍配偶在两周年之内没有提出取消限制的申请,那么这个条件绿卡将在这个外籍配偶取得绿卡两周年纪念日时自动失效,同时这个外籍配偶将被视为逾期居留。
所以,牢记取得条件绿卡两周年之纪念日对于保持合法身份是非常重要的。
2。
外籍配偶人在国外:美国公民必须为其外籍配偶申请亲属移民。
在亲属移民的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将资料转送给国家签证中心,由国家签证中心送此外籍配偶所在国的领事馆,这个外籍配偶在领事馆面谈通过后取得移民签证来美,外籍配偶在抵达美国时移民官会在护照上加盖绿卡章,这个绿卡章在绿卡卡片制作完成前拥有绿卡的一个证明。
3。
为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设立的K-3签证由于亲属移民签证在审理期间的严重积压,为了使公民的其外籍配偶可以早日来美家庭团聚,美国前总统Clinton签署了一个“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也为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新增了一个“K”签证。
如同现在的“K”签证的持有人,这些“K”签证的持有人也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为止。
现行的K-1签证是为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所设立的,而所提到K-3签证是现行“K”签证的延申,除了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外,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申请“K”签证。
只要美国公民为其海外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申请移民签证后,就可以另外提出“K”签证的申请来美,并在美国等待签证的批准。
但是申请“K”签证的人必须在美国以外的地区,由海外的美国领事馆签发,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的人不适用于“K”签证。
这个“K”签证适用于现在及未来的申请人,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结婚后,立即就能申请,但是递交申请的地区不一样,移民签证的处理速度不一样,所以配偶拿到移民签证的时间不同,国内申请的,大概1.5-3个月,美国申请的,大概12-18个月不等。
国内申请,需要美国公民在华居住满6个月,且有居留许可;不符合条件者,只能美国申请。
美国移民夫妻投靠的等多长时间不好准确说。
中国公民找了一个美国身份的中国人丈夫,如果先生申请移民大概需要多久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配偶是美国公民,一般来说从申请开始,依地区的不同从移民局收件审核到面谈大约是2个月到14个月的时间,如果通过则获得2年的条件绿卡(两年之内不可以离婚)。
在到了两年前的三个月,可以申请更换永久居留的绿卡,这项申请要有夫妻两人的签署。
2、如果配偶只是拿到美国绿卡,从申请到通过case拿到绿卡是20个月,可以获得2年的有条件绿卡。
嫁给美国人,需要两年时间,并且没有离婚,两年后婚姻顺利,就能拿绿卡。
美国公民申请配偶移民签证就是CR1签证,如果结婚超过2年自动转为IR1签证,那之后离婚又再婚还可以申请绿卡,但第二次婚姻申请绿卡极其困难,而且风险很大,如果被移民局判定假结婚是会坐牢的。
如果未满2年则不能再申请绿卡。
如果两人结婚不到两年,外籍配偶获得的绿卡为条件绿卡,俗称临时绿卡。
条件绿卡两年内有效。
在该绿卡失效前的三个月,绿卡持有人要提出取消条件申请。
如果批准就可以获得永久绿卡,即10年绿卡。
离婚又再婚,再次申请绿卡,移民官有非常大的可能怀疑假结婚。
这中间存在很难取舍的判断问题。
如果第一任拿到绿卡后,离婚,然后帮第二任办绿卡,第二任的绿卡会迟迟的不得批准。
移民官不会不准,因为申请人已经合法结婚,但是移民官会压件。
如果撤销对第一任的申请,对第二任的申请会有帮助。
与第二任同居就与第一任没有婚姻之实了,还帮第一任申请就已经是触犯法律了。
6到12个月。
如果配偶是美国公民,而受益在美国境内符合I485转换身份,那么从递交申请到拿到绿卡大概是6-12个月。
当然,我们不建议持商旅签证去美国转换身份,这种做法风险太大。
美国公民的配偶移民美国是CR1/IR1类别,这种类别是不需要排期的,6-12个月只是正常是审核、处理时间,相对来说是比较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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