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指导,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牵头, 联合6所省市高级人民法院、3所互联网法院等25家单位共同发起的《区块链司法存证应用白皮书》正式发布。
白皮书由浅及深地介绍了区块链电子数据存证的特点和系统设计原则。从电子数据存证的发展现状入手,阐释了区块链电子数据存证对证据三性认定的关系,点明了区块链与电子数据存证的结合点和重要意义,并为区块链存证系统总体设计和关键技术进行了表述和总结。
全文构架包括电子数据存证背景、基于区块链的电子数据存证、区块链存证提高电子认定效率、区块链存证系统的参考架构、区块链电子数据存证的应用场景、区块链司法存证存在的挑战、在内的7个部分。
在白皮书发布会上,中国信通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副所长、可信区块链推进计划秘书长魏凯对白皮书进行了解读,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下白皮书的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 区块链电子数据存证现状
随着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司法证明体系正逐步从物证时代进入到电子证据时代。电子证据主要呈现出4个趋势:数量多、增长多、占比高、种类广。
回顾中国电子数据法律法规的发展,在2011年就有相关文件关注电子数据取证工作,2012年和2014年修订的三大诉讼法中明确了电子证据的作为独立证据的法律地位。在2018年,最高院出台了《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可以用区块链来解决电子证据的存证问题,对使用新技术解决司法行业痛点表示支持。
尽管电子数据存证已逐渐普及,但电子证据使用在司法实践中仍面临着很大挑战,集中在5个方面:一是中心化的存证方式防篡改能力不足,难以分辨证据是否被篡改了;二是在取证时,证据原件和设备如果一旦分离,证据的效力会大大损失;三是在示证时,很多时候很难通过电子渠道,通常需要打印出来转化为书证,不但可能损失部分内容,认定成本也较高;四是举证时,容易出现双方举证内容有出入,很难判定孰是孰非。因此,法院对于电子证据的“三性”认定就变得很困难。
二、 区块链电子数据存证与证据认定的关系
区块链技术恰恰可以解决电子证据全流程中的一些问题。区块链的作用可以总结为4点:防止篡改、事中留痕、事后审计、安全防护,用以提升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和真实性。
具体要怎样结合呢?区块链不是一项单一技术,它是一些技术的有机组合。我们将它分为两类,一是区块链的核心技术,依靠共识机制、签名验签、链式存储结构、P2P通信等,区块链体现出难篡改、可追溯、多方维护的特性,提供了非常坚实的数据存储基础。
除此之外,为了提升系统的可用性,对接司法业务场景,区块链可以结合很多相关技术,包括电子身份认证、时间戳服务、数据加解密、数据存储、执行智能合约等。
白皮书也分析了区块链在电子证据的不同环节,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首先是在存证环节,区块链可以提供规范的数据存储格式、原数据的保障、安全存储,以及可追溯,提高证据的可信性;二是在取证环节,区块链给司法带来的价值在于数据经由参与节点共识,独立存储、互为备份,用来来辅助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认定;三是在示证环节,可采用智能合约,区块链浏览器示证;最后是在质证环节,区块链可以固化取证和示证这两个环节,全流程可追溯。
总而言之,区块链存证可以为一些场景下判断电子证据“三性”提供参考依据,提高证据的认定效率。也就是说,该证据是不是原始记录未被篡改?该证据跟诉讼事件的相关性到底有多强?采集电子证据的时候,主体、流程和方式是否合法?
三、 设计原则和参考架构
有了很好的理念与方向之后,接下来是如何设计这样一个系统,使其成为可信任的机器。白皮书里总结了这个系统应该满足几个要素:合法合规性、数据一致性、便利性、安全性。
合法合规性是从电子数据的采集、存证发起方身份的合法合规性、取证方身份资质的合法合规性、存证运营主体的合法合规等方面来定义。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系统应对区块链节点运营主体,存证发起人身份做好管控,并进行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取证。
数据的强一致性是指区块链系统中各个节点存储的上链数据的一致性,进而达到数据可信共有的目的。
便利性是用户使用的另一大需求。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问题是,如果部署成本太高,就违背了我们以最经济的手段来辅助司法信息化的初衷。同时还要开放的接口,便利的操作,以及可视化呈现的方式,便于业务人员去使用这样一个系统。
最后安全性是司法存证系统是否可以被投入使用的基础,主要包含系统的安全和、数据的安全。
白皮书中给出了区块链存证系统的参考架构,如图所示:
四、 区块链司法存证的应用与挑战
在应用场景部分,白皮书分三个部分进行了介绍,包括法院行业应用、司法协同应用和社会存证应用。
我们可以来看几个和普通百姓切实相关的应用案例:
1)诉讼服务
如今我们的很多行为都是发生在互联网上的,可能会涉及到保险、银行、证券、电商等社会组织,这些组织通过区块链将数据上链固证,当纠纷产生时,可以构建基于区块链的涉诉单位、法院、鉴定机构等一体化纠纷办案平台,提升诉讼服务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都已经上线运行了基于区块链的司法存证平台,也诞生了区块链电子证据“第一案”,巴比特此前曾有详细的报道。
2)版权场景
版权存证是大家比较熟知的区块链应用场景。侵权类存证场景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侵权结果状态的取证, 此时可对侵权的网页进行存证,对侵权行为的时间可查询可追溯。 第二类是对侵权行为过程取证,属于动态的证据固化过程。
尽管区块链在司法的落地已经初显成效,但目前仍面临着一些挑战,一方面电子证据的认证方法和规范还有待提高,在面对特殊场景时,还需要进行技术的优化和封装。另一方面大众对于区块链技术的了解还不深,既懂司法又懂区块链的复合型人才也比较缺乏。
溯源技术能够更好的保护版权;去中心化能够打破行业巨头垄断,不再依赖平台;Token的流通会给个人带来更多价值。 区块链技术是互联网十大典型司法技术应用之一。 2019年8月1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互联网技术司法应用白皮书》,该《白皮书》阐述了十大典型技术应用,其中包括区块链技术。
在2024年,我国区块链顶层设计将进一步完善,各行业应用标准逐步,建立,发展方向从技术引领步入市场渗透;区块链融合应用在金融、供应链、政务等多个领域开始落地,产业规模将呈现高速增长。
去年的2020年,在传统行业不断遭受疫情的影响下,区块链在非信环境下构建多方协同信任的能力倍受关注,拓展支撑的慈善捐助、食品溯源、出入通等创新应用不断涌现,这次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发挥了支撑作用,变成了新基建中耀眼的“金星”力量。
区块链,从本质上讲,它是一个共享数据库,存储于其中的数据或信息,具有“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集体维护”等特征。 基于这些特征,区块链技术奠定了坚实的“信任”基础,创造了可靠的“合作”机制,具有广阔的运用前景。
当前我国区块链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仍需重点关注,并着手在2024年加以解决或缓解,如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安全问题、人才缺口问题亟需改善,融合应用场景仍需深入探索。
区块链技术所不能做到的事情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2016)指出,区块链主要应用于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交易等领域,为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也或许有能力引发新一轮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开源社区、产业联盟、骨干企业、初创公司、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监管机构是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的参与者。 众所周知,区块链技术首先应用于金融领域。 区块链的身份是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数据库,其信息透明、数据存储安全、交易过程无需任何中介平台的特征在该领域的发挥尤为出色,对于监管、打假、提高处理效率甚之......区块链技术似乎充满着无限可能。 而在我国国内,金融企业、互联网企业、IT企业和制造企业也积极投入区块链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使区块链的发展势头迅猛。 例如早前,顺丰速运便在在医药物流领域研发、部署区块链医药溯源及无人机医药运输等服务,近日便已正式实现区块链医药溯源的落地。 然而,无论设想、描述区块链的作用如何巨大,在面对一个新鲜事件或概念出现时,更要注重事物面面观。 要知道,区块链的概念诞生于2009年比特币的出现,而直到2018年年初左右,区块链才逐渐在中国被人们所熟知,进而才令阿里巴巴、网络、迅雷等大企业相继加入其中,开发区块链技术能够支撑的业务——9年的时间足够漫长,却在2018年似乎突然爆发,甚至可以说是毫无预兆地爆发一样,因此,投资者应该报以警惕之心,更要结合我国国情、社会发展程度等因素,在我国国内区块链技术刚刚起步、不成熟的情况下,慎重考虑投资与否。 区块链技术所不能做到的事情,首先便由不成熟的技术造就。 至少在国内,区块链刚刚兴起的状态下,技术平台不如国外,技术所支撑的业务也不应该广而投放,应用区块链的技术人员要耐着性子,多加学习先进经验,细致入微做事。 其二是,区块链技术无法规范区块链市场公正、公平、有效运行。 例如区块链技术刚进入我国,便有诸多打着其名号的骗子公司集资敛财,公众难以判断“技术创新”“集资创新”两者的区别所在,因而容易被骗。 所以,在区块链这件事上,要想让其做到技术自主可控、能适应多种场景要求,是由时间来决定;而要想让其做到价值自主可控,或者说发挥其最大的价值,则是由政府组织、监管部门、专家等监督决定。 即使区块链技术可能性无限大,但其下的行业、市场乱象频生,不一一列举,区块链能“管”的地方依然太少,在如何正确使用区块链技术做它应该做的事情方面,人心最先不可乱,而这,说明了全社会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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